泉州出台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用电奖励措施

“真金白银”推动企业达产满产

4月25日,泉州企业市工信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《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用电奖励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出台措施围绕阶段性兑现用电奖励、工业短周期叠加用电奖励、增产增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和支持融资贷款等方面推出了“真金白银”奖励措施,用电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,奖励推动企业尽快达产满产。泉州企业

《措施》明确,出台措施分阶段兑现泉工信(2022)44号“支持企业达产增产”用电奖励政策。工业对4月当月工业用电量达到2021年同期90%以上(奖励电量须达20万千瓦时以上)的增产增效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,5月份先行兑现奖励资金。用电单家企业二季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奖励

在短周期叠加用电奖励上,泉州企业《措施》提出,出台措施对市域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4月24日—4月30日累计用电量同比增长10%以上的工业部分(奖励电量须达10万千瓦时以上),再叠加给予每千瓦时0.1元奖励。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

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,《措施》明确,对市域内因受疫情影响缴费困难的用电企业实施“欠费不停供”措施,疫情管控措施解除后一个月内补缴各项费用,免收滞纳金。在支持融资贷款上,《措施》指出,开展“电e贷”“电e票”等电力金融服务,支持工业企业通过国网泉州供电公司“电E金服”平台(含线下)申请贷款,拓宽企业融资渠道,缓解融资难问题。(泉州晚报记者 黄文珍 通讯员 李丹蓉 黄航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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